发改委通知要求限制外资热炒房地产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房产律师]
[日期:12-05-03]
上海房产律师:发改委通知要求限制外资热炒房地产
发改委近日发出的《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2月29日前将2012年度拟用中长期外债支持的贷款规模上报发改委;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要求,“发改委在核定中长期外债额度时,将主要考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的外债需求,对于提供给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外债需求,不予安排中长期外债额度。”
发改委一直以来都不太支持将外债额度用于房地产投资,去年发改委关于申报外债的通知中就要求外债额度‘希望不要用于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但今年从建议限制转变成明令禁止了。上海房地产律师陈如波律师认为,在以往年份,外资行用于外籍人士和中国本地居民的外币房贷业务资金大部分都需要来自外债额度的支持,这通知的出台表明发改委对于限制境外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的态度是明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