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已成定局 退房潮再度来袭
上海房地产律师:房价下跌已成定局 退房潮再度来袭
根据分析,退房潮最初出现在杭州,自9月初,杭州出现首例楼盘降价前期业主要求退房以来,各种各样因楼盘降价而引起的退房活动就一再上演,透明售房网显示仅10月8日至18日的10天,杭州就有20起退房。
虽然业主在目前的情况下,不容易退房,但是,房地产业内还是担心,因为根据大多数商品房合同,在期房交房后,购房者依然可以以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开发商退房,不排除购房者在大规模交房后,可能上演新一轮的退房潮。
根据中房信此前的报告,目前开发商大规模的降价,大多情况下并不是因为本身的资金链原因,而是为了能够在第四季度取得更好的业绩,给股东和管理层一份好看的业绩单。开发商之所以选择以低价位产品入市吸引客户,目的是迅速抢占市场,从而更有机会赢得局部先机。
几乎是2008年金融危机时的翻版,但开发商终于抵挡不住成交的低迷,纷纷以9折、8折,甚至更低的价格大面积降价促销时,新一轮的退房潮也在上海、南京、杭州市甚至太仓等长三角城市大规模爆发;2008年,杭州、南京、上海等地的价整幅度,往往只有8折和9折,选择7折降价促销的是极少数。但是,今年选择7折降价销售的楼盘数量,却明显要超过2008年;南京大华锦绣华城90天的退换房次数达到85次;上海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上海长泰西郊别墅6.9折降价促销和一家知名地产商旗下楼盘由原来2.6万元/平方米,降至1.5万元/平方米的消息,成为了最近上海楼市最抢眼的新闻。南京、嘉兴等地部分楼盘也开始大幅降价,由此可见,目前开发商的价格战,还仅仅处于热身赛阶段,真正大规模的降价或许还没有开始。
退房要求是否最终成为事实?从事房地产法律事务多年的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如波律师称今年虽然接到多个关于退房官司的咨询电话,真正受理的却并不多,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订立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比以前更加严密,购房者即使支付违约金,也未必能解除合同成功退房。
目前购房者要想退房,必须经过开发商同意,因此,真正得以退房的非常少,陈如波律师认为,现在一般的房产合同都不会设定支付违约金就能无条件退房这样的条款,在法律上开发商完全能拒绝客户这样的要求,并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上海网上房地产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显示,合同约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款不超过5处,只有房屋逾期交房、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等,才有可能退房。而这些情况也部分存在选择性条款,开发商可以在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退房。
房地产楼盘的大幅度降价,引发了大规模的业主维权,荣御蓝湾在“十一”长假结束后,就有大规模前期业主到开发商集团总部“维权”,要求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并退房;房地产专家对此认为在当前成交量停滞不前的时候,开发商降价仍然是把双刃剑,一旦降价不能提升交易量,市场观望情绪进一步加剧,导致楼市长期看跌,可能促成更大规模的退房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