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住宅产业化试点 2015年装配面积占2成
2011-2013年,上海将进入住宅产业化的试点推进期。 6月27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发布《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1〕33号,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市住宅产业化发展规划。先在局部进行装配式住宅生产方式试点,时机成熟后在一定区域内推广。” 《意见》特别提到,“结合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不同类型住房的具体要求,针对不同结构形式,分类推进住宅产业化。政府推动的大型居住社区和保障性住房要率先采用装配式住宅”,“着力推进住宅全装修。对住宅产业化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应实施住宅全装修,鼓励其他保障性住房实施住宅全装修。” 对此,某国企开发商分析,住宅产业化的推广路径,更可行的是从保障房入手,“可以通过统一的材料、设备选购,统一的户型来推行住宅产业化。对于个性化程度较高的高端房或者商品住宅,则难度较大。” 所谓住宅产业化,《意见》的解释是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方式建造住宅,具体可理解为“实现住宅建筑的模数化、标准化,住宅建造的工业化,住宅生产协作的社会化”。该文件制定的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2号),以及上海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本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2008〕6号)等文件。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童悦仲昨日称,住宅产业化可“提高生产效率,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推动住宅产业化要建立和不断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建筑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和性能认定体系等。 推行住宅产业化,上海并非首例。早在2006年,深圳即被确定为全国首个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 5月,《经济日报》曾报道称,深圳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开展住宅产业化单项技术试点,中海、万科等一批部品构件生产品牌企业在试点过程中崭露头角。目前全国超过60%的部品构件生产企业集中在深圳及周边地区;深圳制定实施了全国第一个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并按这个标准建设了5000万平方米建筑。 有开发商27日称,推行住宅产业化,上海可能也会效仿深圳,选择一些国企或者几个产业住宅领域的标杆企业,通过这些企业摸索产业住宅的标准模式,才能进一步推广。 对于住宅产业化的推广,前述《意见》称,将加快制订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市建交委、上海市房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就住宅产业化尽快研究出台鼓励办法。具体包括:对具备条件的住宅用地,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应予明确须按照住宅产业化的方式建造住宅;对满足一定预制装配率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住宅产业化项目,加快研究制定预制外墙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成本增加计入项目基地建设成本等激励措施;培育构配件生产企业等实施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和企业创建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鼓励设计、开发、施工和构配件生产等相关企业形成大型的住宅产业集团或联盟。 《意见》提出,将“上海市推进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联席会议”更名为“上海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和住宅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由上海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为召集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建设交通委、科委、规划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各区县政府也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