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亿元住房公积金遭沉淀 或投向保障房建设
实行了20年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前正处于一个跷跷板上。一端是约4000亿元的资金沉淀,另一端是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数呈下降趋势。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沉淀资金为3193.02亿元,沉淀资金占缴存余额的26.3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未公布2009年和2010年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而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原总经济师崔国盛的推算,截至目前,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全国大概超过4000亿元,另有业内人士推算超过5000亿元。 闲置的资金该如何有效利用呢?投向资金缺口巨大的保障房?这合理吗?安全性又如何保证?这样的疑问还有很多。 毫无疑问,20年来制度层面上没有发生多大变化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了。 住房商品化弱化住房公积金作用 1991年5月,上海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全国率先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2年5月,上海华光仪器仪表厂职工杨希鸿在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0001号”的“职工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她无意间成为中国个人公积金贷款的第一人。 1994年11月,全国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强调“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年颁布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91年5月在上海率先成立以来,到现在全国343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20年里发挥了重要作用。”崔国盛对第一财经日报《财商》表示,到2011年5月底,全国8000多万职工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资金归集量3.4万亿元,累计支持职工购房贷款1.94万亿元。 但随着住房商品化,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正在被弱化。 自1998年住房货币化改革,加之1999年国家出台政策明确住房公积金禁止用于建房,公积金的投向逐步从贷款建房转变为贷款购房。资料显示,1998年以前,70%~80%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建房贷款,仅20%~30%的公积金投向个人消费住房贷款。 专家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出伊始,当时普通职工收入差别不大,大部分住房公积金都用于建房,受益的人群比较广泛。但现在人们之间的收入差异非常大,企业贫富差距拉大,公积金制度已无法像当初那样发挥作用。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果所谓受益是仅从贷款角度,那么贷款人数与缴存人数之比20年来变化不算大,但这几年因为房价持续暴涨,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数比有下降趋势。 但不管如何,现实中住房公积金的内涵与功能已经发生了变化。 陈杰表示,住房公积金目前主要是缴存人内部的互助性,但也被参与住房保障,如增值收益被财政用于收购廉租房等。但从总体上看,住房金融的功能更强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