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准入标准放宽 不限户籍不限收入线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本市推进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同时发布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所作的《关于本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记者从中获悉,本市已拟定进一步放宽廉租房准入标准、推动廉租房和经适房有机衔接的政策方案,待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将报市政府审批实施。另外,公租房已启动申请供应准备工作,两个市级统筹项目的供应准备工作方案已初步制定,下半年展开申请供应工作,预计年底供应入住。 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说,上海已初步构建形成以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其中,廉租房实行集收入困难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并不断适时放宽准入标准,今年,计划再对收入准入标准作调整,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政策受益面。 据悉,经适房经过试点探索,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经适房申请审核、轮候排序、销售供应等运行机制。目前,13个区第一批次的申请受理工作全部完成,预计各区将在7—8月陆续开始摇号、轮候选房等工作,并计划于6月份按照新的准入标准,启动第二批申请受理工作。 “公租房供应对象不限本市户籍、不设收入线。”刘海生说,本市公租房只租不售,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总年限不超过6年,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房源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考虑到供应对象主要是上班族,房源主要布局在交通便利、生活方便的区域。“十二五”期间,本市将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和转化等方式,开工建设和筹措公租房10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供应900万平方米,约18万套,逐步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刘海生说,公租房项目投资额巨大且长期沉淀,无法完全依赖政府财政资金。为降低建房和经租管理成本,本市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商业保险资金及其他各类社会资金逐步参与公租房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阅读:市建交委:成套公租房装修标准不超过每平米千元 新闻晨报 晨报讯 市建交委近日公布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室内装修的暂行意见,对于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公共租赁住房,卧室应当配置分体式空调,室内装修原则上标准控制在600-800元/平方米,对于供应对象为引进人才等特殊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造价可适当放宽。根据要求,今年5月10日前室内装修工程尚未开工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按照该意见实施,有效期为2年。 在配置标准上,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公共租赁住房的固定家具和固定设备应配置到位。其中固定家具指橱柜、壁柜等,固定设备则包括燃气灶或电磁灶等。卧室应当配置分体式空调,起居室、餐厅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床、沙发、储藏柜、桌椅等活动家具以及电视机、微波炉等活动家用电器作为选配内容(选配家具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有关规定)。非成套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参照《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篇)设计导则(试行)》并根据厨房、卫生间等功能空间设置情况确定基本配置标准。 室内装修方面,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的室内装修工程平均造价,原则上控制在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800元(包含空调器等固定设备和固定家具);非成套宿舍的装修价格控制在每平方米600元以内;对于供应对象为引进人才等特殊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造价可适当放宽,但宜控制在每平方米1000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