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标准放宽 三口之家月入万元以下可申请
晚报讯 准入放宽后的上海经济适用住房,将有望纳入更多的年轻家庭。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进入6月,各区新老经适房的申请准入标准将有一个“切割”。从本月起,各区在第二批经适房的申请受理中,开始采用新的准入标准。
从本月起,各区将按照新标准,启动第二批申请受理。 “6月份前申请,依照原来的标准,”某中心城区房管部门负责住房保障的工作人员说,今年上海经适房再一次放宽准入,尽管在3月份已宣布,但新、旧准入真正“切割”,是从6月份开始的。 所谓的“新准入标准”,即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申请购买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 (含 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市房管部门表示,本轮再次放宽经适房的准入标准,主要放宽的是收入和财产方面的准入标准:人均月支配收入调整为3300元,人均财产调整为12万元。再次放宽收入标准和财产标准后,三口之家的月可支配收入限额已接近万元。 “将会有更多住房困难的上海市民,特别是小白领等青年职工群体进入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范围。”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房管部门正根据目前的房源建设进度,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订第二批市统筹房源(200万平方米、3万套)的供应调配和定价方案。 今后,本市还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政府保障能力、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房源供应条件等因素,继续合理放宽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