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二套房购买政策公积贷款仍从紧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二套房购买政策公积贷款仍从紧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公布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市民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仍然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也依旧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比例方面,《指南》明, 确,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房,一人参与贷款且有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两人及以上参与贷款,最高为80万元;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一人参与贷款的且有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两人及以上参与贷款,最高为60万元。 此外,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购买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15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购买次新房[竣工年限在5年内(含5年)]贷款期限参照购买新建商品房。 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作为依据;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作为依据. 贷款利率方面,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