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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房产律师 >> 新闻动态 >> 央行反洗钱新规:购房款需本人银行转账

    央行反洗钱新规:购房款需本人银行转账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作者:上海房地产律师] [日期:17-50-21]

    央行反洗钱新规:购房款需本人银行转账 新京报2017/04/21 09:25:34 出于反洗钱目的;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需经由买卖双方银行账户完成。 下月起,买房必须使用本人的银行卡。昨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和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开发商和中介履行反洗钱义务。 房屋交易须用买卖双方银行账户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对房屋交易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登记,并在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环节,要求交易当事人填写确认相关的身份识别表,上传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在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义务中获得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身份信息,应妥善保管并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要求房屋交易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且须使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如发生退款行为,应按原支付途径,将资金退回出卖人和买受人银行账户。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需经由买卖双方银行账户完成,办理该业务的商业银行需按反洗钱相关规定,对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缴存报告大额交易。 发现可疑交易需向公安机关报告 《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报告在售房、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发现的可疑交易。 房地产市场有可能存在怎样的可疑交易?央行营业管理部解释,主要表现为出卖人或买受人身份与其交易的房产价值存在明显不相符等。央行营业管理部是北京地区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售房、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发现可疑交易可向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或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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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央行反洗钱新规:购房款需本人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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