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将重点监查保障房质量 严查建设违法违规
新华社5月20日电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履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同时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质量监管重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责令整改。 通知指出,“十二五”时期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600万套,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的约束性指标。各地建设、规划、住房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千方百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周期和造价。 通知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达标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施保修。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质量监管重点,调整充实监督力量,强化参建各方建设行为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责令整改。要积极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消除质量缺陷,保证使用功能。 通知还要求,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责任。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协调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和问责范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相关阅读:央企参与建设保障房 平均房价可能呈下调趋势 经济参考报 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这是国资委首次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央企参建保障房,也被业界认为是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重要节点。专家表示,各类保障性住房陆续入市,住房市场供给结构将分化,纳入保障性住房统计的平均房价可能呈下调趋势。 11家央企已经参与保障房建设 国资委在《通知》中指出,央企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在多途径参与保障房建设要求中,本次《通知》特别对于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建设企业、建材企业和矿区企业有了更为细化的规定。《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其中涉及规划设计、保障性住房与商业性住房结合、工程建设、材料和棚户区改造等各个方面。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其中,2011年计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000万套,相比2010年的580万套,增长72.4%,根据上述目标,保障房数量可能将首次超过市场类住房。 根据住建部统计,完成这一目标约需投入1.3万亿至1.4万亿元。其中,5000多亿元将由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筹集,剩下的8000亿元将由企业、银行以及各种社会机构筹措。 “中央企业无论从资金实力和社会责任要求方面,都应该在保障房建设方面成为骨干。”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此前一次内部会议上国资委人士介绍,参建保障房的主体主要是16家房地产央企,其中11家企业已经参与了保障房建设。此外,还有5家“保留房地产业务但受到限制”的央企也将参与其中。 《通知》中强调,地方政府是落实和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体。有关中央企业要及时收集掌握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规划、进度安排、项目资料和政策支持等信息。 实际上,多家央企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建设保障房的积极性,并视保障房建设为央企的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 据了解,五矿正在环渤海区域寻找合适的保障房项目,现正待集团投资委员会批准建设。对此,五矿置业总经理田景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商品房资金紧缩的局面下,保障房可以获得贷款方面的倾斜,这对企业来说也是有吸引力的。” 此言非虚,记者了解到,4月28日,央行最新公布的数据反映出了这一趋势。2011第一季度2.24万亿人民币新增贷款中,房地产开发贷款新增1678亿元,同比增长17.0%,比上年回落6.5个百分点,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新增651亿元,比年初增长40.1%,保障房新增开发贷款占到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四成左右。 事实上,早在上述通知发布之前,许多央企已开始自觉加大保障房的建设。保利地产计划今年投资建设3至5个保障房项目,而中国建筑更是将保障房建设写入十二五规划中,视其为重要战略,力争保障性住房投资开发占到全国市场的3%。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仅中国建筑、中冶集团、中房集团、保利集团、招商局集团等11家央企,就承担了全国13%的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任务,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面积达2289万平方米。 资金筹集是难题 国资委在《通知》中要求,房地产开发类央企“要抓住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融资、税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的机会”,“将保障性住房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但是实际上,保障房建设“资金”问题一直都是困扰包括“央企”在内的众多企业的一大心病。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认为,央企近年之所以大规模涉足房地产行业,主要是受高额利润的驱使。如今国资委鼓励央企建保障房,本意是强调出于社会责任,这是积极的。但是从操作层面,如果兴建保障房的利润率不确定或处于微利水平,将难以吸引央企大规模介入保障房市场。 “金融和国家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影响保障房进展的重要因素。”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央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表示。 他坦言,除了政府筹资,保障房建设所需大部分资金需要企业自己筹集。从今年融资政策来看,将更加倾向于保障性住房投资,但是具体执行起来又会面临一个尴尬问题,那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希望通过市场途径解决保障房建设目标,但是却不想损失巨额的土地和税收收益。 记者了解到,16家央企中,仅有中国建筑、中铁建、中冶、葛洲坝等企业拥有自己的施工建筑队伍,也并非所有央企拥有全产业链优势,大多数央企只能以投资方式建设保障房。不少业内人士都直言,投资建设保障房,其背后盈利风险很大。 “事实上,建保障房的亏损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国资委研究院一位人士这样表示。他坦言,因为各个地方对于建设保障房的政策各有不同,对于央企而言,想要参与保障房建设并保证不亏损,实际上就是要和地方政府进行博弈,争取优惠的条件。“但是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企业建保障房是很难保证不亏损的。”上述人士坦言。 不过,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近日在一次论坛间隙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帮助国家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为此做出点“牺牲”也是正常的。 此外,实现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目标,对土地供应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年初,国土资源部公布的77城市2007年至2009年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显示,抽查的56个城市中,有11个城市2009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执行比例低于35%。 住房市场供给结构将出现分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尚教蔚在近日发布的《房地产蓝皮书》中表示,政府应承担起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任,努力成为构建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尽其职,如中央政府要逐年提高财政对住房保障的投入,提高保障性住房供应能力;地方政府要根据中央精神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 具体而言,在资金问题上,王珏林认为,今年任务的确比较重,地方政府困难也比较多,但通过政府投入、银行支持、引入社会资金等各种办法,“都会解决的”。 今年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记者会上表示,今年将通过一般预算安排、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确保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落实。 另外,记者从一次内部会议上获悉,在开拓政府筹资渠道方面,国有资本收益有望为保障房提供一定资金支持。特别是‘十二五’期间,随着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逐步提高,新增的上缴部分将为民生方面作贡献。 在保障房供地方面,国土资源部披露的2010年计划显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占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77%,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为24000多公顷。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是17.13万公顷,占比78.6%,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供应7.74万公顷,占比35.5%。 事实上,随着各地保障房计划的陆续推出,近期土地市场上保障房用地供应的比重已明显提高。据中原地产监测,第一季度上海新增住宅用地中的保障房用地所占比重接近45%,成都和苏州的保障房用地所占比例更高。据统计,第一季度成都新增住宅用地中的保障房用地占比高达87.5%,苏州推出的8公顷宅地则全部为保障房用地。 有业内人士预计,2011年的保障房供地总量创新高无疑有利于保证开工建设规模,而随着保障房的入市,市场结构也将发生变化。 《房地产蓝皮书》认为,2011年住房市场供给结构将出现分化。在中高档大户型住房供给和供给预期将呈紧缩态势的同时,各类保障性住房陆续入市加大低档住房供给力度。考虑住房建设周期,前期小户型住房用地供给增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将在2011年形成可观的实际供给能力,从而大大改善中小户型的低档住房供需矛盾。另一方面,“年内商品房价可能进入相持态势,中高档商品房价存在走高压力,低档商品房价存在下调压力。纳入保障性住房统计的平均房价可能呈下调趋势。”尚教蔚说。 相关阅读 部分央企打保障房旗号搞自建房 分配监管难把握 华夏时报 北京的二环内还有地建房子吗?答案是有,但可能建的房子一般人住不进去。 5月的北京,春色暖人,西二环附近西直门的几条老街上早已绿树成荫。就在寸土寸金的西直门高粱斜街附近的一个央企家属区,有一处住宅施工场地却热火朝天。 同在这一小区的居民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施工的地方原本是一家央企的旧厂房,现在拆了准备建自建房,房子建成后主要还是卖给自己企业的职工。 事实上,今年沉重的保障房建设任务,使得各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都被推到了前台,而像这样原本处于灰色状态下的企业自建房则在保障房“军令状”的掩护下,似乎堂而皇之地变成了“阳光房”,保障房分配环节可能存在的不公平愈发明显。 对此,作为保障房建设主管部门的住建部似乎也在“静观其变”。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住建部对此也在研究,但如果各地对这一政策利用得好,并加以规范,“在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那么重的情况下,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自建房“蔚然成风” 这早已不是秘密,只不过之前还有些遮遮掩掩。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像这样的央企单位自建房已越来越多。据记者向北京多个大型央企国企内部员工打听到的消息表明,有60%左右的央企国企都有自建保障住房的计划,而几乎所有的央企国企近几年都曾集资建房或建单位福利房。 据悉,建国之初,土地都是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地行政划拨使用,因此一些老牌的部委直属央企和国企,拥有着数量相当的优质土地。如今,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和房价的飞速上涨,这些央企的“闲置”土地,都成了寸土寸金的地方。 “像我们单位这样的老牌国企,之前在市内有不少土地,现在因为环保所以厂区都外迁了,市里的土地就用来盖住宅,”北京一钢铁类央企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这也是政策允许的,属于经济适用房。”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各项关于土地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使用情况进行具体规定。惟一的一个相关文件是在2007年8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意见》中表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利用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但仅限于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 “但事实上这一规定中限定的条件很难界定,跟市里关系处理好就没有人来具体查。”上述央企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在这种形势下,很多央企国企将旧的厂房厂区更改规划,用来自建经济适用房,并从中辟出一部分,“打点”分管部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重点客户。 他还表示,“中央企业事业单位有的是地,很少有单位是拆了旧房盖新房的,都是拆厂房盖住宅,现在三环里废旧的厂区仍然还有不少。” 不过一家央企的党委副书记谨慎地告诉记者,此前国家对于集资建房尽管是允许的,但从实际操作来看,也一直没有大规模鼓励,目的也在于避免分配不公和滥用公共资源。她告诉记者:“如何更好地利用单位自建房,还需要主管部门进行明确规定加以规范。” 借“道”保障房 现在,央企自建房似乎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掩体”。 一直没有“大规模鼓励”建设的企事业自用房,却因为逐步铺展开的保障房计划,被业内认为似乎逐步“阳光化”了。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各地保障房建设已经进入攻坚阶段。2010年580万套、2011年1000万套、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中央政府下达的一系列保障房目标,描绘出了一幅“人人有其居”的美妙图画。 今年2月下旬开始,住建部便陆续与各地签订“军令状”,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分配任务,而且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地方将遭到严厉处罚。在这一安排下,配合严厉的限购措施,保障性住房的增量供给在全国范围内的环比增幅将达到72%。 随后,各省陆续公布了各自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其中,北京将新开工建设、收购保障性住房20万套;深圳10月底前开工建设7.3万套保障性住房,竣工1万套;山西将开工建设37.54万套保障性住房,竣工套数要达到全年计划开工套数的60%以上。 但在资金有限、用地指标受限的情况下,这些数据则像“紧箍咒”一样,令地方政府备感头疼。于是,像上述的央企国企自有用地集资建房、企业自建保障房等方式也成为地方政府的“救命稻草”,逐渐成为保障房体系当中的新军。 事实上,据记者调查,目前有些省市已经开始试图通过政策规范的方式鼓励企业自建保障房。 在40万套保障房指标的“压力”下,4月下旬,山西省出台政策,规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各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土地,在依法变更为住宅用地用途后,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本单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当地媒体报道,山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一新规是山西省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落实保障房建设用地的一大“创新举措”。该负责人称:“这也是继陕西省之后,全国试水此项政策不多的省份之一。” 而在此前的1月份,陕西省则出台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无论有无自有土地都可参与社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建好的房子首先给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解决居住问题,剩下的房子由市里统筹分配给申请保障性住房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产权归保障房建设单位所有。 对此,除了有上述接近住建部人士的观点,在今年北京市两会期间,北京住建委也曾有过类似的表述,不过略有不同的是,北京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单位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租房等保障房,但具体细则尚未出台。 “在目前这样的条件下,地方政府要多渠道增加保障房供应,完成中央交待的保障房建设任务,这自然也就成为一条权宜之计。”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 分配监管难题 央企的土地是国有资产,央企自建后却成了企业员工的福利,而这一切都还打着建设保障房的旗帜。谁来有效地监管分配公平? 5月3日,国资委下发《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央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发挥勘察设计、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建材供应等各方面优势,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尽管这一通知下发后,国资委新闻处处长苏桂锋表示,《通知》中的“有关企业”主要指的是16家房地产企业和5家“保留房地产业务但受到限制”的企业,但是其他央企仍然没有排除在外。 “按照国资委的要求,78家退房央企不能建设面向社会、用于政府回购的保障房,但并没有规定不能建设企业自用保障房。”上述央企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而另一方面,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分析,被国资委划定在内的21家允许进行保障性住房开发的央企,由于初期盈利模式不成熟、资金压力也较大,因此这部分央企建设的保障房也或将作为一种“福利”,为自己的职工预留一部分房源。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央企、国企的员工待遇并不相同。据记者了解,在北京,除垄断性行业央企外,一般央企国企管理层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差距仍然很大,现在仍然有不少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在3000元到5000元左右。 “如果央企国企自建保障房,主要面向符合国家保障房条件的职工,似乎也无可厚非。”陈国强表示,“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监督,如何控制,做到公平分配。” 而近期,这样的违规案例却早已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河南虞城供电局违规建别墅、安徽电力公司违规建别墅,以及中国铁建(601186,股吧)集团下属公司纷纷打着为困难职工集资建房的名义,大面积开发住宅楼,其规模和面积已经超过了国家关于国有企业集资建房的标准。 “事实上,央企参与保障性住房跟利润并无太大关系。”这位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央企之所以会参与,也是因为能够比民营企业更容易获得与保障房相关的资金支持,如银行贷款、政府拨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