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卖房毁约竟拉房产中介恶意串通 法院判赔偿四十万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中介陈某先是假扮房东的女婿,又在法庭上为买家作证,原因是房东没给他之前承诺的4000元。 7月13日,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定金1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9万余元。 据法院介绍,2015年底,上海市民缪阿姨想将手中一套位于浦东新区康桥镇的房子出售,于是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帮忙挂牌出售。很快,上海市民张女士看中了缪阿姨的房子,双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售价146万元,张女士先行支付了缪阿姨定金10万元。 但是,缪阿姨提出,因房子登记在其已故丈夫的名下,必须等公证手续齐备后,她拿到新产证才能与张女士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对此,张女士也没有异议,同意40天之后再正式网签。 然而,在等待公证的时间里,上海的房价突飞猛进,缪阿姨楼下邻居的房子一下子涨到了175万元,这对缪阿姨刺激不小,遂找来另一中介陈某商量对策。 听到缪阿姨重新挂牌出售的打算,中介陈某也帮着出主意,一边跟缪阿姨串通好以家庭矛盾为幌子拖延签约,另一边偷偷帮缪阿姨另寻出价更高的卖家,缪阿姨答应事成之后给陈某4000元。 与此同时,张女士担心房东缪阿姨因房价上涨而违约,一听到公证书办出来立即找到她,要求尽快签约。 “女儿觉得我把房子卖便宜了,骗了她,在跟我闹矛盾,公证书是她交的钱,现在她把公证书拿去了,我办不出新产证。”缪阿姨装作很无奈的样子。为了让张女士相信,缪阿姨还让陈某充当其女婿,与张女士交涉,并提出最低180万元的要求。 张女士觉得要价太高,断然拒绝。不久,陈某帮缪阿姨找来新买家,比张女士的出价高出27万元,也即173万元的价格进行了网签。 不久后,张女士识破了谎言,将缪阿姨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92000元。 法院表示,庭审期间,原告张女士还找来中介陈某作证。原来,缪阿姨当时对陈某的承诺并未兑现,没有给他4000元,陈某一怒之下又来替张女士作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识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照履行;被告将系争房屋以高于原、被告合同价27万元的价格另售他人,其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被告构成根本性违约。 法院同时认为,本案中定金罚则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审理中经主审法官释明,原告表示主张违约金,返还定金本金。 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