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酝酿面积"禁偷令" 买房送面积成绝响?
传言细则颇具争议 “比如以前我们买的房子,有一个送的房间,就是先做个阳台,阳台外边做个设备层,设备层外边做个花箱,这三个玩意凑成一个很好的朝北的主卧。”上述开发商代表向本报记者介绍,近两年来,赠送面积的做法在上海开发商中“大行其道”。上海郊县开发商往往在阳台、入户花园露台及设备层的面积上做文章,以买一送一的方式——有的其计入建筑面积仅算一半,有的甚至面积全送(如设备层),来吸引购房者。 然而,在未来,上述“买房赠面积”的行为可能被全面叫停。据其透露,目前上海方面正在酝酿一份“建筑面积测算规范”,其中对建筑层高超标部分、阳台、设备间等一度盛行的“赠送面积”做出设定。“我们从内部渠道打听到,这其中规定以后一套房的第二个阳台要全算面积,而且非顶层的露台要算一半面积。”他介绍,按照目前的规划方案,四边是有构筑物的阳台算一半面积,如果是露台,则不算面积。“但是以后,除了建筑物最高的那个露台,其他可能都是要按阳台来算的。以后上海就没有花园洋房这种东西了。” 不过,市场中另有港资开发商认为,“第二个阳台”在上海计算全面积的可能性很小,“偷面积被禁是应该的,现在搞得太离谱了。但最多就是和广州差不多,不然可能会和国家法规冲突。”他所称的国家法规,即《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规定的“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 目前,广州已发出面积“禁偷令”遏制“偷面积”行为——根据《广州市管理建筑面积计算办法》规定,住宅建筑层高大于5.8米的,即超过2倍层高的,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面积;居住建筑的阳台、入户花园、设备间以及非居住建筑的阳台、空中花园、活动平台等半开敞空间,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昨日,上海有关部门一位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求证时称,由于还在酝酿阶段,因此面积“禁偷令”最终能否推出执行,还存在一定变数。“是有,但没有确定,我只能跟你说到这一步。 ”“设备层没有了,花箱没有了,阳台也没有了,啥也没有了……”一位精于“室内面积魔术”的开发商代表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如是说。近日,他刚刚忍痛推翻了上个月完成的一个项目设计方案。有媒体披露,自6月1日起,广州将实施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办法,有效期五年,严厉遏制开发商“偷面积”行为。与此同时,上述开发商向本报透露,有消息显示,目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也正在酝酿一份最新的“建筑面积测算规范”,其中可能包括“第二个阳台计算全面积”等严厉的规定。